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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不到十米之处黑鸦鸦的蹲着几十条张嘴呲牙,喉间发出阵阵低吼的高头大狗,任谁见了都会从心底发出一阵寒意,更何况刚刚舒醒,四肢乏力,尚没明白过来这是哪里的李信。
李信看着几十张配着利齿,咀嚼力完全可在瞬间把他撕的粉碎的野狗,从心底窜起的那股子凉意通遍四肢后直达脊梁骨。忍不住,他的双腿就颤了起来,双手紧握的腿骨也差一点从手中滑落。
时间好像在此时凝固了下来,因为害怕,李信不敢与那头红毛大狗对视,左右躲闪着从它血红眼睛里射过来的咄咄逼人的目光。很显然,这群狗的首领就是这只孤然站在最前边的红毛大狗,它从李信眼睛里发现打心眼里流露出的害怕后,并没急着率领群狗一哄而上,而是挑衅的冲天长啸一声。
这一声亦是对群狗发出的一声号令,群狗就如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马上分为四个小队。一个小队立在红毛大狗的身后,就如是它的亲兵。一个小队掉头就跑,也不知去搬救兵还是去邀请更多的狗前来分享这一丁点的晚宴。还有两个小队,分左右急切的向前直插,很快便把李信的左右退路给堵的死死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眼见群狗都静静的呆在那里,没有马上吃掉自己的意思,李信慌张恐惧的心亦慢慢的平静了下来。
“世上无难事,只要我愿意!”他默道一声,左右看了看,打算找个机会逃跑。
后边的那道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土丘是条天然的逃生之路,它那大于七十度角斜坡与七八米的高度是这些野狗不可逾越的屏障。李信估量了一下,凭借他现在稍稍恢复的体力,手足并用的话有七成把握爬上土丘。
李信把手中的腿骨举了起来,准备扔向正盯着自己看的红毛大狗,想趁着野狗受惊纷乱向后逃的那一瞬间,狂命奔向土丘。
大狗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似乎早就等着他这么干。李信的心中掠过一丝不安,把骨头收了回来,心中暗道:“它之所以没有立刻攻击我,除了是等待那群离去的野狗,估计还忌惮于我手中的武器,害怕贸然出击有所损失。我这一投不正是扔了我的唯一防身兵器,让它们肆无忌惮吗?再说,狗的速度与敏捷都是快的吓人,我一转身,说不定它们就已扑到我的身后,把我撕成一条条供它们晚餐的食物。不行,这条看似能活下来的生路,其实是条见阎王的捷径,我得再想办法。”
“汪!”后边传来一条狗叫,他迅速的回头一看,土丘的上方赫然站着十来条黑毛大狗,正是刚才向后跑的那队狗。
“原来那队狗并不是去找援兵,它也不是忌惮于我手中的‘武器’,而是要把我重重包围,以达到让我无路可逃的目的。这是狗吗?这明明就是一个老谋深算的大将吗!”李信暗道一声,重新打量着眼前的这条红毛大狗。
红毛大狗躬起身子,四周的黑毛狗也躬起了身子。红毛大狗透过喉咙发出‘呜呜’的低沉闷吼声,四周黑毛狗透过喉咙也发出‘呜呜’的低沉闷吼声,树林里充满了这种闷吼声,就如是在人间地狱。
李信准备与这些野狗拼个鱼死网破,把手中的骨头又握了一握,轻道一声:“杀一只够本,杀两只赚一个!娘的,这究竟是狗是妖,吃人不说还有这么深的计谋。”
“汪!”红毛大狗叫了一声,其声宏亮而通透,把树林里刚刚回巢的宿鸟惊的一阵乱飞。
“汪!”黑毛群狗同时叫了一声,宛若天空响起一声闷雷。一头潜伏在草丛深处的野猪,吓得再也躲不下去,扛着两只尖牙不顾一切的逃窜起来,留下一窜哼哼之声。
红毛大狗又叫了一声,除了土丘上的那队野狗外,其它的三队里各自跑出两只来,飞速向野猪跑去。野猪被六只野狗撵的打着圈跑,一会离群狗近了些,一会又离群狗远了些,最后慌不择路的一头撞在大树上晕了过去。
大树晃了晃,从上边掉下一块巨大的东西,落地时扫到一只野狗的后腿。那只野狗受痛,一阵叽呱乱叫的逃回到小队之中,马上又有一条野狗冲了出去,来到围在野猪身旁的五只野狗身边。
新到的那只野狗趴在野猪身上,张开大嘴对准野猪的脖子就咬了一口,野猪受痛从晕厥中醒了过来,一翻身撒开脚丫子就跑。那只狗紧急之间陷入野猪脖间厚皮的尖齿来不及抽出,被野猪翻在身下带着拖了几步,双被两条大猪脚踩了两下,方从中脱出。
对付一条野猪竟然连伤两条狗,红毛大狗又是一声大叫。队伍中迅速又分出六条狗来,向野猪冲去。
十来条狗围住那头野猪轮翻的攻击,野猪皮厚加上它们攻击的又不是要害地位,一时之间也奈何不了野猪,只是在原地打着圈。
野猪痛苦的哼叫着,身上已被野狗连抓带咬的弄出近百道深浅不一的伤口,一阵风过,血腥气扑面而来,把正围着李信的数十条野狗搅和的烦臊不安,怪叫连连。
突然之间出现这样的一个变数,令李信怎么也没想到,马上放弃寻死的念头寻起生路来。他盯着那个从树上掉下来的巨大东西,原来那是个空空的龟壳,里边巨大的空间足以藏下两个他。
最妙的是这个龟壳砸下来的时候是坚着下来的,一边已深深的砸入地中,把这一侧出龟脚的两个洞掩盖。另一侧的两个洞朝天,二米出头的高度,狗想跳上去再钻进来肯定是困难的很。出尾的那个洞正好对着树,中间的缝隙除了能进条蛇处,狗那大头根本不可能钻进去。
李信一边警惕的防着红毛大狗,一边注意着野猪与群狗的争斗,一边打量着龟壳出头的那个洞。“洞口离地面一米左右,洞大二尺,我只要进入龟壳里,然后用腿骨匕首守在洞口,这些野狗肯定奈何不了我。
李信在心中求神拜佛的希望野猪与野狗的战斗能再往前进六米,这样一来就会冲散守在这一侧野狗的防线,他就有机会逃进那个龟壳里。
也不知佛祖显灵满足了李信的心愿,还是李信实在幸运。野猪被十多条野狗围攻的彻底发狂,对准正前方的那条野狗扬起了獠牙。两只獠牙顺着那头野狗的肚子进去,七八十斤的重量被野猪挑了起来。
挑在獠牙上的野狗把野猪的视线全给挡了,它不管这些,闷着头直往前冲,直到把那条防止李信往右逃的防线冲散。血腥味越来越浓,防守的野狗在也受不了血腥味的诱惑,一冲而上。也不管咬到的是野猪还是野猪獠牙上挂着的野狗,反正一咬住就使足了劲往后拖,直到把那口肉咬下来为止。
土丘上的野狗也受不了这些诱惑,连滚带跳的从丘上冲了下来,加入争夺一嘴肉的大军。全场没有动的只剩下红毛大狗,或许是已知道这些发疯的黑毛狗暂时不会再听它的命令,也就不再‘汪汪’叫的发令,只是死死的盯着李信的咽喉,慢慢的向李信猫去。
如此大好时机,不跑绝对是个大傻瓜。李信撒开跑就跑,跑了十来步,发觉脖后一热,知道那条红毛大狗刚才对自己扑咬一下,幸好被自己躲了过去。此时离龟壳还有五六米远,他又向前跑了两步,猛的一转身抓住红毛大狗再次前扑的机会,对准红毛大狗张开的嘴将腿骨匕首刺了进去。
腿骨匕首从红毛大狗的咽喉进后颈出,红毛大狗立马软了下来,已搭在李信肩头从肉垫子里伸出的利爪只是撕裂了几缕衣服便随着腿软软的垂了下来。
李信抬起右脚,用力在红毛大狗的肚子上一蹬,也不顾大狗的獠牙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两道血痕,转身就向龟壳冲去。等到了龟壳前一米的地方,他回头一看,见有两三只黑毛野狗向他冲了过来,顾不着多想,提了口气凛空一跃从两尺见方的洞口钻了进去。
还没等他喘上一口气,将摔痛的屁股揉上一揉,一只黑色的大狗已将身子搭在了洞口。他急忙起来,对准野狗的咽喉又是一刺。他拔出腿骨匕首,那只野狗软绵绵的滑了下去。他舔了舔‘匕首’上的血,感觉自己现在饿极了。
“畜牲终究是畜牲,就算你聪明绝顶,终究还是头畜牲。”李信顺着洞口看去。野猪与先前被它獠牙刺死的那条野狗都已被剩下野狗吃的连块骨头渣也没剩下,没有吃饱的把死在龟壳下边的那头野狗拖了过去,与那头红毛大狗一同被它们撕裂分食。
等到都被吃完了,所有的野狗也都吃的差不多饱了,一头黑毛野狗与另一头黑毛野狗咬了起来。两头狗大约咬了十来分钟,有只野狗不敌,灰溜溜的趴在地上,眼睛里尽是乞饶之色。战胜的那条野狗便成了它们新的首领,冲着天空叫个不停,借着夕阳的最后一抹光晕,李信发现这头野狗是先前被自己击了一棒的那条野狗。
天黑了下来,野狗们似乎没有走的意思,趴在龟壳的周围休息了起来。李信又饿又困,但有几十条野狗在外哪里敢睡,手拿腿骨匕首强打精神的站在洞口观察着野狗们的动静。
野狗的听觉十分灵敏。眼看着它们已埋头熟睡,可是李信莫说要趁此脱困而逃,就是在龟壳里动上一动,弄上些许声响,马上就把它们惊醒,引来一阵的狂吠。
透过浓密的树叶,看着星辰的位置,李信大约估摸出现在可能是凌晨一点来钟。他有些支持不住,*着龟壳就眯了起来。也不知睡了有三五分没有,他打了个寒颤从梦中惊醒,向外看看了,见那些狗还在原来的位置并没有什么动作。
“不能睡,与命相比,睡觉算什么?”李信暗暗的告诫着自己。为了与睡意作斗争,他开始自言自语:
“喂!哥们,能从天上掉下来个龟壳,还是如此巨大的一个龟壳,你若是把它拖回家,肯定会成为一条特大的新闻。”
“唉!老兄,这两年我都被盛名所累,再造这样大的一个新闻,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再说天上能掉下个龟壳,莫非这只乌龟会飞,说出去一百个人听了肯定会有一百零一个人不信!”
“哥们,你说出去给一百人听,也只会一百个人不信,为么多出一个人不信来。”
“老兄,连我也不信啊!这不正好凑够一百零一个人不信吗?”
“哥们,有你的,这样也行。其实你想想,并不是乌龟会飞,而是龟壳挂在树上,被晕了头的野猪一头撞了下来的。”
“老兄,那乌龟……啊不!那龟壳怎么就上了树呢?”
“哥们,这个就*你个人想了,一天你想不出就一天不要睡觉,两天想不出就两天不要睡觉。”
李信垂下头,双眉紧锁,嘴中喃喃道:“是啊,龟壳怎么就能上了树呢?莫非,这不是只普通的龟。”
李信扒着洞口探出上本身,朝龟肚与龟背各扫了一眼。这确实不是普通的龟,虽然他对龟没有什么研究,但还是知道他刚才看到的龟背上的花纹,既不是陆龟的、也不是海龟的、更不是老鳖身上的,而是奇形怪状像博物馆里趴在地上驼碑文的石龟身上的花纹。
在研究穿梭三界的旅游车时,李信曾通读了所有的神话传说。虽然他现在把自己在来这里前是在研究穿梭三界的旅游车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但读过的那些神话传说却没忘掉,激动而且肯定的道:“是‘霸下’,是龙的儿子‘霸下’!原来那些神话传说都是真的!壳在而肉身不在,那他一定是经历了万年的修炼,大功告成修成一条真龙飞升了。”
李信没有理会群狗的喊叫,在龟壳里上下摸了起来,要找出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这个龟壳曾经就是属于‘霸下’的。他先是在龟壳的四周摸到几块类似于贝肉的东西,然后在龟的背部摸出二十四根肋骨。
“没错,书上说:‘霸下’活到一万岁的时候,就会脱下身上的壳变成一条龙。到时壳内的二十四根肋骨长成,剥开壳里的那层皮可从每根肋骨上得到一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李信轻轻说着,拿着腿骨匕首在龟壳的一端把皮轻轻的揭开一道缝。
有着二十四颗夜明珠的诱惑,他兴奋异常,不久前的朦胧睡意一扫而光,甚至忘了壳外守着的那群野狗,只是拽着皮用尽全身之力揭着。皮与壳粘的很紧,大约干了半个小时才把皮揭下不到三分之一,而这时他也累的瘫倒在地上。
“要是有口吃的,我肯定能把整张皮都揭了下来!”李信对着那张皮恨恨的道。这时想起了夹缝处那几块类似于贝肉的东西,重新站了起来张嘴咬了一口。那几块残留在壳内的‘龙肉’还很新鲜,只是像是生的牛蹄筋难嚼的很,并且味道也很腥。他也顾不上那么许多,胡嚼了两口便呑咽了下去,等到把那些‘龙肉’都呑了下去,才发觉肚内翻江倒海的一阵恶心。
好不容易才都呑了下去,哪有再吐出来的道理。李信强忍着恶心,在壳里休息了一会。等到那阵恶心慢慢散去,站起来继续去揭那层皮。这一下倒没有刚才那么费劲,只是略一用力便把整张皮都揭了下来。
李信拿着那张皮只是愣了一愣,不明白自己的力气好像增加了许多。过了一会,自嘲道:“吃啥补啥!‘霸下’天生神力,我吃了它的肉自然力道要大上许多!”把皮丢在一旁,把肋骨上的二十四颗珠子起了下来。
二四十颗夜光珠把龟壳照得流光异彩。他爱不释手的看看这个,摸摸那个,直把玩到天大亮,方叹了口气道:“宝贝啊!有了这二十四颗珠子,我就是全身残废,生上十个败家子这一辈子也不怕家被败光!”
他用那张皮当包袱,把珠子全部裹了进去背在身上,又捡起腿骨匕首,来到‘洞口’看着那群在不远处嬉闹的野狗。
“看来这群野狗是想把我困死在这里边。我力气增加了那么多,不知是否能对付得了这群野狗,就算对付不了他们跑到土丘上逃走应该没问题吧!“”
李信暗道一声,使劲一握腿骨匕首,腿骨匕首立刻碎了一地。
“这!赤手空拳去对付几十条狗?”他暗暗责怪自己的粗心大意,蹲下身子想捡拾块稍微大点的碎片做武器,这时洞口一黑,许多的血淋到他的头上。
李信抬头一看,一条野狗堵在洞口,它的背部有个血洞,顺着洞口的看去,一支羽箭盯在龟壳后边的那棵树上。他把树上多出来的那根箭拔了下来,在野狗的那个洞口略一比较,创口正好吻合。
李信准备冲出去的时候,离洞口最近的野狗也有五六米远。能够一箭把五六米远的一头狗射的飞起来,然后被龟壳一卡,箭势不减,穿过狗的身体钉在后边的树上,可见这人是天生的神力。他自问了一下,凭自己现在猛增的力道,不说射箭射不准,就算射得极准,也不可能产生这么大的威力。
“好劲道!”李信赞了一声,拽着那只野狗背上的毛把野狗拉进龟壳,朝外看去。
外边正在进行一场战斗,一个高大、满脸雪白胡子的老头,带着五个年青人挽弓搭箭射着野狗。老头的箭法奇准,每一箭必将一只野狗射的倒飞起来。五个年青人的箭法也不弱,虽说不像老头那样一箭一个,但射出二箭必有一箭能将一只野狗射死。一会功夫六个人就射死了二十多条野狗。
野狗不顾已有一小半的同伴被射死,如疯了一般的向那六个人冲去。老头又射了一箭,伸手往箭葫一摸,发现已没有羽箭。他面对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野狗,脸上毫无怯意,把弓往地上一扔,迎着野狗群就冲了过来。他抬起脚,把一只野狗踢到空中,顺手拔出手中的剑又将另一条野狗劈成两半,这时那条被踢到空中的野狗落了下来。他看也不看,把手中的剑抡圆,先是挑死跑到面前对着他腿部就咬的野狗,然后把掉下来的那条野狗抡成两半。天空洒下一片的血雨,把他浇的满脸都是,雪白的胡子也变成了血红的胡子。
老头把大胡子掳了掳,哈哈一声大笑,有如天神降临,吓得一只野狗脚下一打滑,趴在地上滑到他的脚下。老头抬起腿,一脚把这只野狗跺的脑浆迸列。
此时野狗分成了两队,一队有七八个围着老头。另一队有十五六个,围着五个青年。围着老头的那一队,在距老头四米开外冲着老头狂叫,并不敢上前攻击。老头向前一跑,正对着老头的狗撒腿就跑,老头一停下,它们又围着老头叫。另一队倒不时的向五个青年攻击,不过五个青年此时已围成了一个圈,做到手尾能顾,每人手中握着一把钢刀,将每一条攻向他们的野狗斩于刀下。
“再不出去,狗就全被他们杀了。”李信暗道一声,跳出龟壳向围着老头的那几条野狗跑去。
这个满脸是血有如天神一般的老头名叫王单。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虽说现在仅任大秦帝国辽东郡、望兴县县尉,但要往上数个二十年,他可是位居大秦帝国国尉之职的大官。仅仅是一字之差,有如天上、地狱两重天。一个掌管着全国的将帅任免、兵马调动,干的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一个却只能调动一县的兵马狱卒,干一些抓捕盗贼的勾当。
一个传奇的人生,必有一个奇异的出生。王单奇异的出生更加的神奇,他是一连两代都充满了奇异。坊间相传,王单的外婆怀孕七年而不能分娩。到了第八年初春,在一个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的夜里,一道粗大发黄的闪电过后,从天而降一个火球把房顶砸了个洞,正好掉到王单外婆的床前。火球绕床三圈,化作一条金色的小龙钻入王单母亲的被子里,接着便传出一阵婴儿的哭声。
在外婆肚子里一呆七八年的王单母亲终于出生了,其一出生就会说话,年龄也有七八岁的样子。不过他的母亲太过丑陃,外公极不喜欢,正要拂袖而去,小姑娘拉着外公的裤腿道:“你不喜欢我吗?我知道,我长得丑,所以你不喜欢我。不过你别难过,我会变漂亮的。”说完,嘴中吐丝把自己重重的包裹起来。
外公见此事太过奇怪,以为妖孽,命仆人们把这个巨大的‘蚕蛹’抬出去烧了。外婆不许,大哭大闹。外公无法,只得留几个仆人拿着家伙围站在‘蚕蛹’四周,等到破茧之后若是妖孽,立马打死。
第二日,蚕蛹破开,从里边跳出来一个头发乌黑,唇红齿白、十分漂亮可爱的小丫头。闻讯而来的王员外一看之下乐不可支,当作宝贝的养了起来。
转眼十个春秋过去了,小姑娘变成了美丽的少女。这一日,她在自家地里玩耍,捡到一个能发出浓郁香味的宝珠,她想把宝珠凑到鼻子前细细的闻一下,不料这颗珠子一下钻进她的嘴中,还没等她张嘴把珠子吐出来,珠子就进了肚子里。
吃了珠子之后,王单的母亲顿觉腹内舒畅、筋骨酥软、浑身乏困,腿一软倒下就睡。自此,王单的母亲就有了身孕,外公外婆哪受得了这种败坏家风的奇耻大辱,不由分说的就把女儿赶出了家门。
转眼就过了十月,到了分娩的日子。这一日,王单的母亲腹内疼痛难忍,在寄居的破庙中不知该怎么办时,一群鸟儿围着破庙欢快的唱着,一个老太婆出现在庙门口。她帮着王单的母亲把孩子生了下来,然后化做西天王母的样子,拉着王单的母亲道:“孩子,现在你功德圆满,随我升列仙班吧。
王单的母亲不舍得把王单一个人留在世上,不想走。但经不住西天王母的急急催促,只得留书一封,告诉父母这是她的孩子。想到孩子从此以后只能孤单单的在这个世上过活,就给孩子起名王单。
一个不凡的出生,注定有个不凡的人生。王单十六岁成人后见外公家中容不下自己,便投了军。十九岁夺得大夫爵位,升为屯长,成为大秦帝国最年轻的屯长。二十一岁得左庶长爵位、二十五岁得大庶长爵位,三十岁封候,官拜国尉,成为大秦帝国车兵、水兵、骑兵、步兵四军最高统率,并且在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一干就是二十年。
秦三十二世十二年,边疆告急,报:“大兴安岭外,极北苦寒之地,杀来一支军队,数量大约五千人众。其兵士二人之高、四人之壮、人身而熊脸,披皮甲、拿重兵。我军刀剑弓弩可破敌人之甲,却伤不了敌人皮肉。敌破不了我铠甲,但重兵器却能把我兵士砸死……”
接到急件,几十年的沙场经历让王单感到事情的严重,马上上报秦皇赢天正,并说出对敌策略。其大意便是从大兴安岭到长城,层层设防,坚守不出。待敌人攻城时用‘城防炮’与擂木、烈火杀之。等找到敌人的弱点,再与之决战。
秦皇‘赢天正’不同意,认为堂堂大秦百万雄兵,面对区区五千之众却做起了缩头乌龟,有失大秦帝国的天威。命令:调全国一成兵力,十万之众。号称三十万大军,与敌在‘黑龙郡’展开决战。
王单据理力争,秦皇怒,罢其‘国尉’之职,勋爵降三级。
黑龙郡决战,秦军大败。战死三万多人,其余皆被俘虏。后传,这只熊面人军队以吃人为食,俘虏皆被充作口粮。百姓闻言,皆向南逃离。
秦三十二世十三年,秦皇听信宦官刘贤的话,请剑仙侠士相助,想凭借剑仙在空中的优势,将敌人全歼。王单闻言再次上书,认为:世上所谓的剑仙只是欺世盗名的江湖豪众,真正的剑仙就如鬼神一般,大家都听说过,可是又有谁真正见过。让这些欺世盗名的污合之众与敌作战,必败无疑。秦皇不听,王单勋爵又降三级。
果不然,剑仙前去,先是要钱要女人,一路敲锣打鼓、祸害百姓的走过去,不知给地方造成多大的麻烦与不可挽回的损失。等到与敌人接仗,未杀一敌就都裹着钱财逃了个无影无踪。
秦皇眼见从秦三世到秦二十四世历经几百年,灭匈奴、高句丽打下的河山就这样给丢了。一边下令让军队往长城沿线集结,一边驱使百姓回到长城以外的三郡,用生命去保证这三郡仍在大秦的版图之内。
王单上书直指此举的弊端。从军队开往长城的扰民谈到供给的困难,从让百姓出长城送死谈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秦皇看着王单洋洋洒洒近万言的奏折,大骂王单这样做是让他作秦帝国的罪人,命人责问他居心何在。事后,下了道圣谕:着王单降爵位十级,调任望兴县充任‘县尉’之职。
爵位一下降了十级,并且降到县尉之职,这真是开了秦帝国的先河。王单知道这是秦皇不想在咸阳再看到他,也不想再看到他的奏折,苦笑一声,收拾了东西就来到了望兴县,从事自己缉捕的工作。
时间悠悠,转眼到了秦三十二世十五年,这一日,天还没亮,他就得到消息说大盗王环逃到长城边,正等待时机通过长城投*熊脸人而去。本来,这件事情不用王单亲自出马,不过据说王环在军营中盗得一份布防图,若是熊脸人得到这份布防图,将会轻松的杀进关内,到那时大秦帝国就真的要危在旦夕了。所以他叫上两个亲兵,也不等天亮,会同三个‘求盗’,急急的就赶了出来。
(解释:秦时县以下抓捕盗贼的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县里边有县尉[掌管一县的甲兵与捕盗],县尉下边有狱掾[主管监狱],狱掾下边有狱吏[监狱差役]。第二:县下边的乡里游徼[掌巡察盗贼]。第三:乡下边的亭里有亭长,亭长下边有求盗[掌逐捕盗贼]。按说:县尉、游徼、亭长,都要经常习练刀枪弓弩,带剑佩刀,持盾披甲以防盗贼。王单的手下用什么身份都是可以的,但我着实喜欢‘求盗’这个名字,就用了‘求盗’了。)
望兴县与长城只有百里地。本来望兴县是进出关外的必经之地,每日里车水马龙甚是热闹。如今关外已无什么百姓,加上大军云集,县城到长城这一段路的村庄里早已十室九空。
天大亮时,王单他们已赶了三十里地。本来他们顺着道路根本没有必要经过这片小树林。但想起昨天暴雨之时,他在城楼巡察,看到小树林的方位有道红光直冲天庭,甚是奇怪。到了此地哪有不去看看的道理,于是绕道来到小树林欲探个究竟。
等他们把马拴好,进入小树林后,方发现里边竟有一群野狗。还没等王单细细的观看一下那个巨大的龟壳,一条野狗已发现了他们,怪叫一声,冲着王单就扑了过来。
王单挽弓搭箭,一箭把那只狗射的倒飞起来,卡入到巨大龟壳的洞口。这一下,所有的狗都发现了他们,发疯了向他们急扑而来,没奈何,王单他们只得挽弓搭箭与这群狗展开了厮杀。
王单正想着怎样长能把这七条只是围着自己并不进攻的狗杀死,突然看到龟壳里钻出一个衣着奇怪,手拿一只箭,哇哇大叫的人来。
正对着龟壳的两条狗,听到后面的哇哇大叫,回头看了一眼李信。受了惊吓,马上向前奔了几步,而此时王单也向前奔了两步,见到这两条狗已到了剑能所及的地方,想也不想,手一挥把这两条狗斩于剑下。
这两条狗中有一条是脑门有伤的,也就是曾被李信击伤如今成为群狗首领的那条狗。还剩下的五条狗,一见没有了首领,又见满面是血的这个老头实在厉害,‘呜’的叫了一声,四散而逃。
围攻王单手下的那十多条狗,此时已被五人杀得只剩下七八条,见到同伴们逃了,也不再围攻五人,随着逃了个干净。
“娘的,害得老子躲了一天,到最后竟没捞到一条杀了泄愤,真是不爽。喂,老爷子,谢谢你救了我的命,我想向你打听一下,这是什么地方。”李信冲着王单叫道。
“这里是辽北郡望兴县,你身为大秦国人难道连这个也不知道吗?嗯……看你衣着奇怪,举止怪异,不像是我大秦国人,难道你是奸细!来人!”王单喝道。五个手下快速跑了上来,把李信团团围住。
“说!你究竟是哪里来的奸细!”王单道。
“说!你究竟是哪里来的奸细!”五个手下奇声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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