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独有偶,一个与狗的情形类似且同样有灵性的家禽,被人们誉为和平使者的家鸽,也有一个区别于信鸽的名字--"肉鸽"。吃鸽的方法同样有多种多样,甚至乳鸽也难以幸免。
史前人类驯化狗的初衷并非为了获取食用肉,不然其他"专职"为人类提供丰富肉食的家畜,为何没有"肉猪"、"肉羊"、"肉牛"之说呢?想想史前人类在食物上远比现在短缺,却不会将狗"断其喉,尽其肉",现代文明人为何还要戕害自己的"伙伴",大啖其肉呢?在中国广大农村,即使是自幼为家把门的狗,同样可以杀了拿来大快朵颐。有人说过,对待动物的态度是反映一个民族文化素养的窗口,似乎也有些道理。
是否有一天,我们会像鲁迅笔下的"狂人"一样开始吃人,当然也是吃那些没用的人,叫做"肉人"、"走肉"抑或"人渣"的?
最后说一句:爱吃、会吃本无可厚非,狗肉也可以继续吃,且仅限于"肉狗",但千万记住,别什么肉都吃。
直击黑色的藏獒贸易
之所以形容藏獒贸易为"黑色",是因为这种贸易是失衡的,对藏獒而言是惨烈的。
藏獒的买卖并不是现在才开始的,而是自古就有。《马可·波罗行记》中就有关于藏獒贸易的记载。从19世纪末英女王第一次见到这种来自"西藏的大狗",到1947年探险家毕肖普带着第一只藏獒到美国之后的三四十年,在这近百年的时间里,藏獒贸易从未间断过,但这些都没有威胁到藏獒种群的延续。但是近二十年来的藏獒贸易却一直威胁着这个物种的生存,特别是近几年,用"赶尽杀绝"来形容这种失衡的物种掠夺一点都不过分。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宠物市场上的藏獒贸易以"出口"为主,主要是为满足境外日益高涨的藏獒热及宠物业界引种的需要。
藏獒由草原到小镇,由小镇到省城,由省城到国际大都市,一路风尘,最后来到大海边,一针"速迷灵",一觉醒来,藏獒已到了异国他乡。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贩子们互不相识,却十分默契与和谐,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上交接着、交易着。即使是身为藏獒迷的贩子们,此时在他们眼里已不存在不能出售的藏獒;即使他们懂得"物以稀为贵",但在"贵"字面前"稀"字已无足轻重。在贩子们的群策群力、共同努力下,一条条优秀的藏獒通过各种途径被送出了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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